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,天津卷帘门分享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,公司专注卷帘门,防火门,伸缩门多年经验,服务,期待您的光顾。
1、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,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、内容、部位和频次。
2、 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,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。巡查、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,消除火灾隐患,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,并记录存档。
3、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。
4、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,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。旅馆、商店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,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**火种。
医院、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、托儿所和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,且不应少于2次。
5、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:
6、 用火、用电有无违章情况;
7、***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,有无锁闭;***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是否完好;
8、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,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;
9、 消防设施、器材是否在位、完整有效。消防***标志是否完好清晰;
10、消防***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;
11、其他消防***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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